退還貨政策

本政策的有效期限為 7 天。如果自購買日後已超過 7 天,請恕我們無法為您提供退款或換貨服務。


為符合退貨資格,商品必須未經使用,而且狀態與剛收到時無異,也必須保持原包裝。


為完成退貨程序,您必須提供收據或購買證明。
請勿將購買的商品寄回給製造商。


在某些情況下,僅提供部分退款:
* 任何非原始狀態的商品,包括非本公司錯誤所導致的損壞或零件遺失。
* 任何送達後超過 7 天退貨的商品


退款 
一旦收到並檢驗完您退貨的商品後,我們將透過電子郵件通知您已收到您退貨的商品。此外也會通知您退款通過核准或遭拒。
如果退款通過核准,我們將會處理您的退款,並在特定天數內自動將款項退回您的信用卡或原本的付款方式。


退款延遲或遺失 
如果您尚未收到退款,請先再次檢查您的銀行帳戶。
接著,請聯絡您的信用卡公司,退款可能需要等一段時間後才會正式入帳。
接下來,請聯絡您的銀行。退款通常需要在一段作業時間後才會入帳。
如果您已完成這一切步驟,但仍未收到退款,請傳送電子郵件到 tryho88@yahoo.com.hk 與我們聯絡。


僅限於商品有瑕疵或損壞的情況下,我們才會更換商品。如果您需要更換相同品項,請傳送電子郵件到tryho88@yahoo.com.hk 並將您的商品寄至「香港」。


退回商品時,您將須自行負擔運送成本。運送成本不可退款。如果您收到退款,退款內會扣除退貨運送成本。


視您的居住所在地而定,您收到換貨產品所需的時間可能有所不同。


如果您運送價值超過 $75 的商品,則應考慮使用可追蹤的運送服務或購買運送保險。我們不保證能收到您退回的商品。